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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科学类公益课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0   来源:科协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辖市(区)科协、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学(协)会、高校,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双减”要求,积极发挥群团作用,推进“双减”政策落地见效。市科协会同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各界征集科学类公益课程,经认定后,以“菜单式”目录提供给市局属学校,供学校在课后服务中选择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市局属学校学生(初中、高中)。

二、征集内容

科学类公益课程

三、申报对象

市学(协)会、市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市科普教育基地(场馆)、高校、中职院校、青少年活动中心等能提供科学类教育优质资源的相关单位。

四、申报要求

1.坚持党的领导。非学科机构应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公益性,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合法合规经营。非学科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信誉度高,近三年的年检年审或年度考核均为“通过”(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3.开设适切课程。开发满足初中高中学生成长需求的科学类课程,课程目标明确,课程内容符合学生成长规律,课程实施循序渐进,课程时长每学期达15课时以上,且该课程已经实施一年以上,取得较好成效。

4.拥有专门师资。各单位具有开设课程所需的师资,授课教师应为机构的正式员工,并且符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对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5.提供专用设备。科学类机构具有开展进校园课后服务的设施设备(含培训材料),设施设备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及安全标准,无需学生购买特殊设备或工具。

6.坚持公益属性。市科协、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各申报单位的机构资质、人员配置、课程资源等进行认定,认定后公示所有课程清单,免费推荐至市局属学校。根据使用情况,市科协将对提供课程服务的单位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在课程服务过程中,各单位不得进行机构招生宣传,不得引导学生参与收费项目的学习。

五、材料要求

1.申报机构: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办学许可证》,以上材料根据机构性质选择提供,将纸质材料扫描生成PDF文件。

2.进校人员:进校服务人员资质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课程相关领域的专业证书如教练员证认定文件等),将纸质材料扫描生成PDF文件。

3.课程说明:包括课程简介、课程目标等(见附件)。

五、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对照征集要求择优举荐,于6月15日前将表格报送至市科协科普部指定邮箱czkxkepubu@163.com。

联系电话:86619615  86619120

附件:科学类公益课程征集表.docx

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常州市教育局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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