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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23年度常州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3   来源:科协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辖市(区)科协、财政局,常州经开区科协、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科普服务公平普惠,夯实科技创新的社会基础,创新基层科普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助推我市“532”发展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按照省科协、省财政厅《关于实施2019年度江苏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通知》(苏科协发〔2019〕175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中央财政资金的通知》(苏财教〔2019〕11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3年度常州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根据深化转移支付分配改革、推进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有关要求,从精简工作流程、提高项目效率、方便基层实施的角度出发,项目资金切块下达至各辖市区科协和经开区科协,由各辖市区科协和经开区科协在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支持的范围内,结合基层需要,按照资金使用管理规定,采用项目备案制的方式统筹实施。

市科协、市财政局负责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资金下达,市科协负责项目备案与审核管理、项目监督检查等工作。各辖市区科协和经开区科协负责本地项目方案制定与报备、项目资金分配与监管、项目统筹落实与宣传、项目实施督导与验收。各辖市区科协和经开区科协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实施主体,负责具体任务执行及资金使用等工作。

二、支持范围

2023年度常州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为:

1.基层科普组织建设。支持社区科普员队伍建设及农民专业技术合作组织转型升级,支持科技类社会团体面向基层开展的各类公益科普活动。

2.科普信息化建设。科普中国、江苏“科普云”等优质科普资源宣传推广、渠道建设工作经费,科普信息员队伍建设以及传播分享表彰奖励。

3.科普阵地建设。给予专业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基地、社区科普大学、科普e站等基层科普阵地面向公众开放服务,运行维护补助。

4.科普工作专项奖补。可设立专项奖补支持农技协、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普示范社区以及支持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活动,也可设立符合中国科协、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精神的其它科普工作专项奖补。

“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不得用于以下开支:应纳入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开支的各项费用;日常办公、出国和公务接待支出;土建工程、办公设备设施的维修改造支出;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支出;与中国科协、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规定相违背的其它支出。

三、实施流程

(一)资金分配

市科协、市财政局根据各地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结合各地行政区划、人口数量等要素,研究确定并下达各辖市区和经开区年度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资金额(见附件1)。

(二)项目备案

各辖市区科协和经开区科协根据补助资金额度,统筹本地基层科普工作需要,在7月31日前,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方案以文件形式报市科协,并将备案表(附件2)纸质稿(一式三份)和电子稿(纸质稿和电子稿内容要完全一样)报市科协进行备案和审核。为保证项目的有效下沉,资金全额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

(三)项目实施

各辖市区财政局和经开区财政局按照2023年常州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经费分配表(附件1)中的资金额度及时拨付至相关辖市区科协和经开区科协。各辖市区科协和经开区科协应在实施方案的框架内启动项目实施工作,并按照进度安排落实各项任务。各项目应在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

(四)评估验收

2023年12月15日前,各辖市区科协和经开区科协应完成本地项目的实施及验收工作,并提交项目实施工作总结(重点突出、数据详实、成效、经验、创新与特色、活动图片等)及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项目资金使用明细、发票扫描件等)。市科协、市财政局将适时以适当方式对各地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审核评估,审核评估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辖市区科协和经开区科协是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实施主体,要按照相关要求保留详细的支出记载及有关台账,以及能够证明实施成效的相关佐证材料。

(二)分工协同,形成合力。各辖市区科协和经开区科协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完善基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联合协作机制,增加科普公共服务产品供给。各辖市区和经开区财政部门,要加大对该项工作的支持力度,设立专项经费,加大资金统筹,合理保障基层科普公共服务投入。

(三)严守纪律,强化监督。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金支出方向,制定资金使用预算计划,依法依规使用、管理项目资金。各辖市区科协和经开区科协要建立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把监管工作贯穿于项目备案、工作调度、检查评估、总结考核等全过程,确保项目实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探索建立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工作实时反馈机制,把项目实施与科普宣传结合起来,营造良好的氛围。要及时发现和培育典型,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好项目在工作导向上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激发基层组织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

五、联系方式

(一)市科协科普部

联系人:濮晓逸  吴 迪 王 进

联系电话:0519-86619120

电子邮箱:czkxkepubu@163.com

联系地址:常州市大庙弄32号

邮政编码:213003

(二)市财政局教科文处

联系人:杨 成

联系电话:0519-85681856

附件:

1.  2023年度常州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经费分配表.docx

2.  2023年度常州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备案表.doc

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常州市 财政局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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