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普及法律知识,保障食品安全 |
发布日期:2009-06-18 |
![]() 食品安全与我们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今年6月1日实行的《食品安全法》使食品安全有了法律保障。天宁区青龙街道常青村委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一方面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另一方面在6月17日邀请天宁区红梅工商所对隶属该村的常州市金三角食品市场的经营户进行了一次《食品安全法》培训,参训率达到了100%。通过这次培训,既普及了食品安全常识,又增强广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同时也提高了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起到了一定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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