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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3-09-03
 

各辖市(区)科协、企业科协、各学(协、研究)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发挥科协组织在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全市企业科协的组织建设工作,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人才的成长和提高,根据江苏省科协《关于加强以党建带动科协组织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加快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工作步伐

1、科学技术协会是党领导下的科技工作者之家,企业科协工作要按照“三服务一加强”的工作定位,以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为主线,以调动企业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热情、激发企业员工的创造活力为重点,以促进企业发展为目标,抓住关键、讲求实效,为建设创新型企业、促进企业和谐、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新贡献。

2、企业党组织和企业领导者要从依靠科学技术发展企业、依靠科技工作者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高度来进一步提高对企业科协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从党的群众工作和企业科技工作两个方面高度重视企业科协的建设工作,将建立企业科协作为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统筹安排。

3、科技工作者达100名左右的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把组建企业科协工作纳入企业的整体工作中通盘考虑。科技工作者较少的企业可按不同特点建立行业性、区域性的科协组织联盟。原来已经建立科协组织的企业,要发挥优势,积极工作。科协组织处于停顿状态的,应尽快开展组织整顿与恢复工作,重组科协组织机构,配好工作人员,保证科协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明确任务,务实工作,发挥科协团体服务企业作用

4开展技术交流,营造企业自主创新氛围。结合企业实际,组织科技工作者参加跨部门、跨行业、跨学科、跨领域的学术研讨活动,开展学术交流,获取最新科技信息,把握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活跃创新思想。依托市科协学会、专家、企业科协的科技咨询网络体系,把学术资源引入企业,把科技人才引入企业。加强与市、区各级科协及学会的联系,帮助企业科技工作者加入相关科技团体,构建学术技术服务平台。协助企业建立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职业技术院校间的交流协作机制,推动产学研相结合。围绕企业技术创新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具有行业特点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科学技术活动,促进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从企业紧迫需求出发,引导企业科技工作者围绕突破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积极参与科技攻关、科技立项,力争在高新技术研究和应用上有所发明,在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上有所创造,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5开展创新活动,提升科技工作者能力素质。高度重视企业科技工作者的专业发展需求,为企业科技工作者特别是青年科技工作者的成长创造条件。积极参与组织科技立项、专利申请、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等工作,为企业科技工作者获得专业资格提供服务。做好企业科技工作者继续教育工作,维护他们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开展以提高学习能力和职业技能为主的继续教育,加快科技工作者知识更新速度。要以培训创新人才为重点,开展技术创新方法培训,注重企业创新方法的引进、消化和吸收,培养造就一批系统掌握创新方法的技术研发人员。切实关注企业科技工作者的心理需求,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促进形成自尊、自信、自强、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重视加强企业科技工作者的诚信道德建设,积极营造勇于创新、尊重创新和激励创新的文化氛围,引导他们自觉遵守科学道德规范,增强自律意识。

6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促进企业和谐发展。发挥企业科协桥梁纽带作用,畅通企业党组织、企业领导者与企业科技工作者之间的联系,及时了解企业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积极反映他们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动员和组织企业科技工作者围绕企业发展,积极参加评估论证、建言献策,推动企业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向企业科技工作者宣传企业发展战略和工作部署,激励企业科技工作者把实现企业发展目标转化为自觉行动。

7开展“讲、比”活动,激发会员创新热情。“讲理想、比贡献”活动(以下简称“讲、比”活动)是企业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重要载体。“讲理想”,就是要引导企业科技工作者把发挥创造才能、实现自身价值同企业发展、国家振兴紧密结合起来,倡导和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创新精神和创新文化。“比贡献”,就是要围绕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开展比专业水平和技能、比员工科学素质、比创新思路、比合理化建议、比技术专利、比科技成果转化等创新实践活动。通过开展“讲、比”活动,评选出优秀科技项目和优秀科技人员,增强科技工作者对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8、简化企业科协设立程序,创新企业科协发展新路径。根据中国科协企业科协通则,科技工作者较密集的中小企业成立科协组织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简化组织审批程序,由企业直接向所在辖市(区)科协提出企业科协主席和秘书长人选,由各辖市(区)市科协批复后成立,报市科协备案。对暂不具备成立企业科协条件的企业,可按行业联合申请成立科协组织,辖市(区)科协要有计划地逐步支持、指导帮助条件成熟的企业成立科协组织。

9、建立企业科协激励机制,增强企业科协发展活力。各辖市(区)科协要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对企业评选出的优秀科技项目、优秀科技工作者给予奖励,基层单位给予配套奖励,认真组织企业科协参与“常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常州市十佳科技工作者”、“自然优秀学术论文”等评选活动,评选时向奋战在基层的企业科技工作者倾斜,利用各种媒体,对评选出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大力宣传。

10、加强与党政部门联系,争取政策支持。各辖市(区)科协要抓住有利时机,进一步争取当地党政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努力将企业科协组织建设纳入党建总体规划,坚持以党建带科建。要建立与企业党组织、企业领导者经常联系和沟通的有效途径,争取对企业科协在人员、经费、工作条件等方面的支持。要围绕企业发展目标,适应市场变化,抓住活动的立项、实施、评估等重要环节,推动内容的落实和活动的深入开展,联系其他政府部门表彰优秀科技项目、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各辖市()科协要充分发挥协调和服务作用,按照本意见精神,进一步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解决企业科协组织建设中的具体困难,并及时总结先进经验,树立典型,促进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3年7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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