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协,各省级学会,各有关单位:
为纪念江苏省科协成立50周年,大力宣传新中国成立以来为江苏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在传播科技知识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广大科技工作者,增强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社会公众科技创新、科技传播的积极性,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经省委同意,江苏省科协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评选新中国成立以来江苏省“十大杰出科技人物”和“十大杰出科普人物”(以下简称“双十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双十杰”评选对象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江苏工作(主要成就在江苏工作期间取得)的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以为江苏科技事业和科普工作作出重要贡献,社会认知度高,同行认可,至今仍健在的人物为主;贡献特别大、知名度特别高的已故科技工作者、科普工作者也可推荐评选。适当兼顾各领域、各方面代表人物的平衡。
二、评选标准
“十大杰出科技人物”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领域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
2、在自然科学应用研究领域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
3、在技术发明领域取得重大成果,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十大杰出科普人物”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长期从事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成绩突出,事迹感人的中小学科技教师;
2、长期从事科普工作,成绩突出、事迹感人的科协工作者;
3、长期从事普及推广科学技术,在较大范围内产生长远和重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成绩突出、事迹感人的科技工作者;
4、长期从事科普创作,撰写、制作出一批产生过重大社会影响的科普作品(含: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视电台的科技节目、科普网站、科技馆展品等),成绩突出、事迹感人的专兼职科普宣传工作者;
5、其他长期从事、推动和支持科学普及,成绩突出、事迹感人的社会人士,包括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家等。
三、推荐、评选程序和时间要求
各推荐单位根据评选标准,各推荐若干名候选人。
推荐采取自下而上、多渠道推荐的方式,各市科协负责本辖区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各省级学会负责本行业、本学科候选人的推荐工作,也可与相关挂靠单位共同推荐。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负责本单位候选人的推荐工作。请各推荐单位于2009年7月15日前将新中国成立以来江苏省“十大杰出科技人物”和“十大杰出科普人物”候选人书面推荐表一式5份报送省科协组宣部,在报送书面推荐材料前,完成电子材料的传输。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评选“双十杰”将成立组委会和评委会,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审。7月20日前召开第一次评审会,按照1:2的比例确定候选对象。对入选候选对象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开展公众投票和民意调查。8月20日前召开第二次评审会,通过无记名投票确定“双十杰”正式名单,呈报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审阅。9月10日前在媒体正式公布评选结果,同时刊登“双十杰”事迹,并在纪念江苏省科协成立50周年大会上予以表彰。
联 系 人:樊天翔、吕家勇 电话:025—86638384
周景山、张毅林 电话:025—83701320
电子信箱:jskx168@yahoo.com.cn
地 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宁海大厦
邮 编:210024
附件:1、新中国成立以来江苏省“十大杰出科技人物”推荐表;
2、新中国成立以来江苏省“十大杰出科普人物”推荐表。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二○○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 人才工作 评选 通知
抄送: 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事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