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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协关于实施学会创新发展工程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5-06-17   来源:科协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贯彻落实《省科协关于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的意见》(苏科协发201215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科技社团活力、促进学会创新发展,积极引导科技团体为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服务,结合常州实际,现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学会承接政府职能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培育和壮大学会组织为目标,大力提升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市级学会”)的服务能力,夯实学会自我发展基础,推动学会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学会作为国家创新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和社会管理创新重要协同力量的作用。

二、工作目标

大力实施党建强会计划,积极推进学会秘书长专职队伍建设、学会会员队伍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制度建设等三大建设,实现学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建立和完善民主、规范、依法办会的学会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机制,推动学会参与公共事务与社会管理,承接一批政府转移职能。进一步引导学会做大做强,拓展社会服务功能,承担起服务科技创新、服务社会和政府以及服务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

三、主要任务

1、实施党建强会计划

树立改革探索创新理念,大力加强学会党建工作,着力提升学会履职能力、服务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稳妥推进市级学会党组织成立工作,引导有条件的学会成立党组织。不断创新学会党组织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保持学会生机活力。建立组织架构。建立市科协学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科协党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学会工作和机关党建工作的副主席担任,组员由学会部、组宣部、机关党支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事机构设在学会部。市级学会成立党的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中的党员组成,经学会理事会中的中共党员酝酿推荐,报市科协学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任期与学会理事会任期相同。党的工作小组组成人员一般不超过9人。党的工作小组组长原则上由是中共党员的理事长担任,如学会理事长为非中共党员,则从学会副理事长中的中共党员中产生。创造条件在综合示范学会建立党支部。创新运行机制。建立学会党组织日常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升学会党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和长效化水平。建立学会党组织与科技工作者联系制度、工作活动走访制度、经验交流制度等,经常性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科技工作者意见建议,为他们提供有效服务。建立学会人才工作保障机制,加大优秀人才宣传表彰力度,让学会成为优秀科技工作者成长成才成功的重要渠道。探索管理模式。学会党组织主要是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会得到贯彻落实,把握学会的发展方向,推动学会能力建设,构建和谐学会。积极培养、举荐学会优秀人才,保障服务能力提升。学会党的工作小组和学会党支部接受挂靠单位党组织和市科协学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双重管理,履行党建工作职责,贯彻国家政策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以党建强业务,以业务促党建,实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双提升、双促进。

2、推动学会秘书长队伍专职化

按照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的原则,持续推动市级学会秘书长队伍专职化建设,力争3年内达到半数学会秘书长队伍专职化或秘书处工作人员专职化。有挂靠单位的学会,要积极采取适当的形式选配好专职秘书长。没有挂靠单位的学会,可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秘书长。以秘书长专职化建设为契机,建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建设一支老中青结合的学会专职干部队伍,造就一支符合现代科技社团发展要求、专业性强、眼界宽、胸襟宽、思路宽的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完善岗位责任制,改革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在岗培训,保证学会高效运转,执行有力。

3、推进学会会员队伍建设

树立以会员为本的理念,完善并落实服务会员制度,提高服务会员的质量,建立科学的会员管理机制,打造一支基础雄厚且专业素质较高的会员队伍。加强与会员的沟通和联系,增加服务内容,提供优质的各类学术交流平台和专业技术培训,增强学会工作的社会参与度,为会员的就业、成长、成才、成功铺设通道,切实增强学会的凝聚力。建立专家信息数据库,优化会员队伍结构,吸纳海归人才、青年人才和领军人才入会,扩大会员队伍,为学会可持续发展储备人才。明确会员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会员的行为,培育会员的公益精神、志愿精神和社会责任意识。大力宣传表彰优秀会员,对于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和服务社会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会员,学会要给予表彰奖励,宣传其先进事迹。建立会员对学会的评价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征求会员对学会的意见,找出学会工作和服务会员方面存在的问题,主动进行整改,保证学会实现以会员为本的办会宗旨。

4、加强学会制度建设

建立和完善学会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学会民主化、规范化建设,把学会打造成为社会信誉好、发展能力强、学术水平高、服务成效显著、内部管理规范的能负责能问责的现代科技社团。完善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工作制度,确保会员代表大会领导下的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发挥作用,体现广大会员的共同意愿,保证民主办会的有效实施。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促进学术同行评价体系的建立与实行。推进学会财务、资产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与实施,增加财务收支和资产运营过程中的透明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5、推动学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

引导和推动学会开展科技规划咨询论证、技术标准规范制定、科技成果评审、科技项目评估、技术鉴定等科技评价活动。积极承担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职业技能鉴定、执业资格认证、培训和继续教育等科技人才评价职能,重点在三个方面取得突破:科技奖励。科技奖励是目前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向科技社团转移中最为成熟的内容。要把科技奖励作为当前政府科技职能转移的重点,积极稳妥地争取、推进市级学会设立科学技术奖项,使学会成为社会设立科技奖励的主体。科技人才评价和继续教育。市级学会的科技人才评价问题集中表现在职业资格评定等方面。大力推行职业资格制度,推动人才评价体系科学化、社会化、专业化。在政府指导下,开展以岗位要求为基础的社会化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和职业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拓宽市级学会能够发挥作用的领域。直接服务于经济建设。依托学会(协会)平台,为企业提供科技对接、人才培训、展会展览和专利信息等全方位服务,切实帮助企业提能升级。举办各类行业科技创新大赛和业务技能大赛,使行业内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做好行业人才储备。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实施各学会要及时召开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认真研究制订本学会“学会服务科技创新发展工程”实施方案,并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

2、强化考核机制工程实施后,市科协各相关部门将建立联动机制,主动提供服务,为学会的创新发展创造良好氛围和有利条件。并实行年度考核机制,对学会进行综合考评,加强督促。

3、加强改革创新学会创新发展工程是市科协的一项长期性、战略性工作。必须加强调查研究、培育工作典型,积极为学会创新发展工作提供经常性的有效指导。各学会要充分认识实施创新发展工程的重要性,把学会创新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领导下,抓住当前政府机构改革与职能转变带给学会的创新发展机遇,积极组织精干力量,就自身能力建设工作进行周密谋划和部署,明确建设目标,创新工作思路,探索新形势下学会自身建设的新路子、新方法,努力开创学会创新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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