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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协关于实施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5-06-17   来源:科协   浏览次数:   字号:〖
 

贯彻落实《省科协关于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的意见》(苏科协发2012150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我市科技社团在推动全社会创新活动中的作用,着力提升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市级学会”)服务科技创新、服务社会事务、服务科技工作者和自我发展能力,结合常州实际,现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以提升学会服务能力为主线,强化服务意识,突出发展方向,推动学会建设。通过评价激励和示范带动,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学会改革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增强学会的学术影响力、会员凝聚力、社会公信力和自主发展能力,引领我市学会健康发展。以重点项目为依托,提升能力,彰显作用,体现价值,促进常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发挥国家创新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和社会管理创新重要协同力量的作用,为常州建设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以提升市级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服务社会和政府能力、服务科技工作者能力以及自我发展能力为着力点,自2014年至2016年,用3年时间,重点培育10家学术水平高、发展能力强、服务成效显著、社会信誉好、内部管理规范的示范性学会;资助140个重点项目,建设一批服务品牌,整体上实现学会能力提升和活力增强,拓展学会社会服务功能,引导和鼓励学会承担起服务科技创新、服务社会和政府以及服务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

三、主要任务

(一)以奖促建,培育典型,引导市级学会提升综合发展能力

设立“综合示范学会奖”,大力创建“综合示范学会”。2014年至2016年,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培育和引导10个社会信誉好、发展能力强、学术水平高、服务成效显著、内部管理规范、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综合能力排在前列的学会脱颖而出。申报“综合示范学会”各类奖项的学会必须在申报前两年连续获得年检合格、配备有较强执行力的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和专职工作人员且财务资产制度健全。通过以奖促建、科学引导,逐步提升学会四个方面的能力:

1、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学会拥有学术活动品牌,积极主办、承办新观点、新学说学术沙龙,大型、综合、学科交叉学术会议,小型、高端、前沿学术研讨会、青年科技论坛、国际学术会议等高水平学术活动,帮助科技工作者开阔视野,选准科研主攻方向,在促进学科繁荣、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方面业绩显著。促进产学研结合和创新要素向企业、基层一线集聚,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服务社会和政府能力。学会参与科技评价、开展科技奖励、提供技术服务、制定行业和技术标准、开展资格认证认定,参与法律法规及行业发展规划编制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逐步承接政府部门有关转移职能工作。通过开展学术研讨、软科学研究和专题调研,总结凝练思想成果,为学科、行业(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积极建言献策,成效显著。积极开展科学技术普及与传播工作,在科普作品创作、科普产品设计研发、科普资源(展教品)开发开放、科普形式创新、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

3、服务科技工作者能力。学会在开展会员服务,促进科技工作者成长成才,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开展优秀科技工作者宣传表彰,举荐优秀科技人才,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和专业技术资格认证等方面做出突出业绩。注重会员服务机构和制度建设,服务会员有措施有抓手。

4、学会自我发展能力。按照省科协“党建强会计划”的要求,根据学会工作特点积极开展党的工作。学会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工作方式等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理事会能够团结和凝聚本学科、本行业、本领域领军人才、创新型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理事长在学术和行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在规划和领导学会工作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学会设有专职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且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市场化运作程度较高的学会实现秘书长或专职人员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分支机构管理规范,制度健全,且发挥作用明显。学会及时掌握本学科、本行业、本领域内的科技发展动态和领军人才、青年优秀人才状况,编辑发布行业发展信息和趋势报告,对会员和本学科本领域科技工作者具有较强吸引力。积极发展会员,不断扩大会员队伍。严格落实会员登记和会费缴纳制度,进一步强化会员意识,不断增强学会凝聚力和会员归属感。重视信息平台建设,建有学会网站和会员数据库,在信息发布、科普宣传、新技术新成果转化、服务会员等方面成效显著。秘书处办公自动化程度高。

(二)项目带动,强化服务,引导市级学会通过承担重点任务提升能力、彰显作用

1、学术创新重点项目

通过资助优秀学术活动,打造学术活动品牌,促进学术创新。2014年至2016年每年资助大型、综合学术会议5项,新观点、新学说学术沙龙5项,小型、高端学术研讨会10项。资助项目包括:

1)大型、综合学术会议。围绕学科发展前沿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技术需求开展的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学术活动。

2)新观点、新学说学术沙龙。以主题前沿性、人员专业性为主要特征,为新兴的学术思想、理论观点以及学术灵感提供的交流平台。

3)小型、高端学术研讨会。围绕制约学科或专业发展的关键性科学问题、与国家优先发展科技领域相关的难点问题、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问题举办的小型、高端学术交流会、研讨会。

2、科普创新重点项目

依托市级学会及高校科协人才智力资源集中的优势,结合自身特点,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以创新为突出标志的科普工作。2014年至2016年每年资助5项科普创新重点项目。资助项目包括:

1)科普设施。开办设立专业性的科普场馆,并对公众开放活动场所。

2)科技传播。创作内容形式新颖、公众喜闻乐见的科普作品、高水平科普读物、音像制品等;与社区、乡镇等结对设立普及科学知识的科普服务点。

3)特色活动。创新形式、整合资源,具有示范性的科学普及特色活动。

3、科技思想库建设

20142016年,每年资助重大软科学课题5项、重点课题10项、专项课题15项。鼓励引导市级学会、高校科协以及辖市区科协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迫切需求,积极开展各种形式和层次的决策咨询工作。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围绕苏南现代化示范区中的一些重大科技问题进行研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服务;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科技难点热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言献策。

4、打造优秀学会网站

20142016年每年评选并资助2个优秀学会网站,促进学会对学科、行业(产业)发展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了解和掌握学科、行业(产业)发展动态和趋势,加强与广大会员和会员单位的交流,把网站建设成为传播最新科技知识、发布学科、行业(产业)发展动态和趋势、推荐最新科技成果的重要平台和学会服务会员,服务社会、展现能力的重要载体。

5、发展新型学会

利用政府机构改革转型和职能转移的契机,整合资源,挖掘需求,争取每年发展2-3家新型学会,对走市场化路线的新学会加以扶持,引导和帮助其发展成为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重要来源,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参与科技体制创新、社会管理创新的热情,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深厚的社会基础。

四、实施步骤

实施分为申报、评审、实施、评估四个阶段。

(一)申报阶段

各市级学会可根据自身情况及相关要求自愿申报,于20142016年每年3月底提交申报材料。

(二)评审阶段

包括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市科协党组认定三个步骤,形式审查由市科协学会部负责,专家评审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实施,市科协党组负责对专家评审的结果进行审查认定。最终确定的候选项目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按照要求签订项目任务书,下拨一半资金。

(三)实施阶段

承担项目得到资助的学会,应按照项目任务书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实施工作,并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工作思路、发展重点、工作进度安排、年度考核指标以及资金使用方向,报市科协备案。

(四)评估阶段

承担项目的学会应接受市科协组织的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书面材料,部分项目市科协还将组织实地考察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启动以后,各学会要及时召开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认真研究制订本学会“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并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

(二)客观公正,加强监督。建立科学公正的评审机制,成立具有权威性的评审专家组,严格按照学会申报——专家组评价——市科协党组审定的流程进行评审,并对拟获“综合示范学会奖”以及承担重点项目的学会进行公示,保证评审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建立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对“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实施过程的监控,对弄虚作假、虚报业绩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撤销相关学会承担“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的资格并收回已拨付的资助资金,对项目考核验收不合格的学会收回已拨付的资助资金。

(三)专款专用,制度保障。“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资金主要用于学会自身建设和重点项目的经费支出,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将专项资金纳入学会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市科协将在下一年度对“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成效进行追踪问效。

(四)精心谋划,加强服务。市科协学会部作为市级学会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能部门和“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的组织实施部门,对学会的方案实施创造高效优质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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