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组织建设 >> 党建工作 >> 内容
学法律传家风
发布日期:2024-04-19   来源:科协   浏览次数:   字号:〖

涵养好家风,春天正当时。为了大力弘扬中华好家风,传承传统家风文化,锤炼党员党性修养,以家风促政风。4月19日,朝一社区党总支特别邀请了常州开放大学社区教育方向的仲红俐教授为党员群众们授课,引导党员修好“家风”这堂必修课,科普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

课上,仲红俐教授讲到,树立良好家风被写入了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多部法律中,以法律的形式强调树立优良家风,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家庭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也可强化家庭和家庭成员的责任和义务,推进弘扬和传承优良家风的知行合一。

民法典明确“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人们将该条款称为“家风条款”,优良家风自此作为法律原则予以确定,这对民众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引导家庭成员共建美好家庭具有重要意义。优良的家风支撑着家庭的和谐与平安,塑造着家庭成员的高尚品格和良好行为。家风同样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

科普讲座结束后,多名党员表示,当弘扬传统美德和优良家风的“家风条款”被写进法律,它就是一种价值引领,人们需要自觉遵守。新时代党员干部更要上好家风“必修课”,传承好家风,树立好作风,维护好党的形象与作风。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Copyright (C) 2013-2014 Changzhou Association For Science & Technology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地址:常州大庙弄32号  网站地图
电话:0519-86619627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99  苏ICP备05003616号-2